孫正華
法官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96 年 8 月 – 102 年 8 月
孫正華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孫正華,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96 年 8 月 – 102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2,506 筆(民國 85 至 102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30 年上字第 816 號」(提及 36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消債之前置協商認可事件、除權判決
- 公開判決
- 2,506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5–102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2,506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孫正華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孫正華 法官在民國 85 至 102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2,506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截至 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孫正華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消債之前置協商認可事件、除權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孫正華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30 年上字第 816 號」,共 36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孫正華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5 年至 102 年(截至 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孫正華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孫正華法官的 2,407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008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1,008 筆(41.9%)
- 消費借貸676 筆(28.1%)
- 勞動188 筆(7.8%)
- 交通150 筆(6.2%)
- 詐欺118 筆(4.9%)
- 毒品107 筆(4.4%)
- 竊盜56 筆(2.3%)
- 傷害42 筆(1.7%)
- 重大刑案28 筆(1.2%)
- 工程營建11 筆(0.5%)
- 其他領域23 筆(1.0%)
孫正華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孫正華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314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6 個月。
6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314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孫正華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孫正華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629 筆(25.5%)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restructuring577 筆(23.4%)
- 其他392 筆(15.9%)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有罪384 筆(15.5%)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准許237 筆(9.6%)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原告勝訴108 筆(4.4%)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不受理48 筆(1.9%)
起訴或聲請不符法定要件,法院沒有進入實質審理,不等於敗訴完整說明
常見原因:告訴乃論的案件撤回了告訴、重複起訴、欠缺告訴權、被告死亡等。問題出在程序門檻,不是法院判斷了對錯。
- 廢棄原判43 筆(1.7%)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無罪33 筆(1.3%)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移送20 筆(0.8%)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35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孫正華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孫正華法官共有 2,506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629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孫正華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孫正華法官共有 2,506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2年度交簡上字第70號過失傷害交簡上駁回
- 101年度自字第83號毀損等自程序裁定
- 102年度簡上字第159號恐嚇等簡上駁回
- 98年度訴字第393號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訴有罪
- 102年度侵訴字第59號妨害性自主罪侵訴
- 102年度侵訴字第59號妨害性自主罪侵訴無罪
- 102年度重附民字第3號殺人附帶民訴重附民
- 101年度重訴字第15號殺人重訴有罪
- 101年度重訴字第15號殺人重訴有罪
- 102年度交簡字第1447號公共危險交簡有罪
- 102年度訴字第456號妨害風化訴有罪
- 101年度易字第1006號詐欺易有罪
- 101年度附民字第621號因詐欺案附帶民訴附民
- 102年度簡字第2324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簡有罪
- 102年度交簡字第1317號公共危險交簡有罪
- 99年度訴字第894號貪污等訴不受理
- 102年度附民字第102號因妨害公務附帶民訴等附民
- 102年度附民字第103號因妨害公務附帶民訴等附民
- 102年度訴字第456號妨害風化訴
- 96年度自字第172號偽造文書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