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和憲
法官曾任最高法院民國 111 年 9 月 – 114 年 8 月
歷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最高法院
蔡和憲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蔡和憲,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民國 111 年 9 月 – 114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1,160 筆(民國 88 至 114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17 年上字第 917 號」(提及 49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共 5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清償借款、給付簽帳卡消費款
- 公開判決
- 11,160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8–114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1,160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蔡和憲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蔡和憲 法官在民國 88 至 114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11,160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最高法院(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蔡和憲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清償借款、給付簽帳卡消費款、損害賠償(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蔡和憲 法官有 9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蔡和憲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17 年上字第 917 號」(已停止適用),共 49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蔡和憲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8 年至 114 年(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蔡和憲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蔡和憲法官的 10,678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8,754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8,754 筆(82.0%)
- 交通461 筆(4.3%)
- 毒品381 筆(3.6%)
- 消費借貸277 筆(2.6%)
- 竊盜194 筆(1.8%)
- 勞動128 筆(1.2%)
- 傷害111 筆(1.0%)
- 智慧財產88 筆(0.8%)
- 工程營建78 筆(0.7%)
- 家事62 筆(0.6%)
- 其他領域144 筆(1.3%)
蔡和憲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蔡和憲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804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7 個月。
7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804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蔡和憲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蔡和憲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3,307 筆(30.7%)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原告勝訴2,759 筆(25.6%)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其他1,389 筆(12.9%)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有罪1,115 筆(10.3%)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程序裁定665 筆(6.2%)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准許536 筆(5.0%)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發回更審283 筆(2.6%)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移送275 筆(2.6%)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restructuring247 筆(2.3%)
- 廢棄原判207 筆(1.9%)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377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蔡和憲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蔡和憲法官共有 11,160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3,307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蔡和憲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蔡和憲法官共有 11,160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4年度台抗字第613號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聲請停止執行台抗駁回
- 114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請求損害賠償台上駁回
- 114年度台上字第1351號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台上駁回
- 114年度台上字第1317號請求確認贈與關係不存在等台上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688號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再審之訴再審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708號請求返還存款(核定訴訟標的價額)再審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抗字第581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聲明異議台抗廢棄原判
- 114年度台聲字第758號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台聲
- 114年度台抗字第615號聲請探視子女強制執行聲明異議聲請再審台抗駁回
- 114年度台簡抗字第202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台簡抗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2179號請求分割遺產台上駁回
- 114年度台抗字第491號請求清償借款台抗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143號一、台 余原瑯與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聲請再審聲請補充裁定事件。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748號請求拆屋還地再審之訴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744號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聲請再審而聲請訴訟救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172號一、台 余原瑯與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聲請再審聲請訴訟救助並聲請選任訴訟代理人聲請補充裁定事件。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695號請求確認行為無效等再抗告而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739號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聲請訴訟救助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747號請求拆屋還地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4年度台聲字第515號請求損害賠償等聲請再審台聲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