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真
法官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 92 年 2 月 – 106 年 8 月
林麗真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林麗真,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92 年 2 月 – 106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5,883 筆(民國 87 至 106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57 年台抗字第 76 號」(提及 154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清償借款、損害賠償
- 公開判決
- 5,883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7–10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5,883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林麗真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林麗真 法官在民國 87 至 106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5,883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截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林麗真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清償借款、損害賠償、本票裁定(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林麗真 法官有 6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林麗真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57 年台抗字第 76 號」,共 154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林麗真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7 年至 106 年(截至 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林麗真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林麗真法官的 5,621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4,915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4,915 筆(87.4%)
- 交通236 筆(4.2%)
- 消費借貸91 筆(1.6%)
- 工程營建86 筆(1.5%)
- 毒品60 筆(1.1%)
- 竊盜51 筆(0.9%)
- 傷害45 筆(0.8%)
- 詐欺42 筆(0.7%)
- 國家賠償42 筆(0.7%)
- 重大刑案24 筆(0.4%)
- 其他領域29 筆(0.5%)
林麗真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林麗真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208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8 個月。
8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208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林麗真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林麗真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1,818 筆(31.3%)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1,083 筆(18.6%)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原告勝訴1,043 筆(18.0%)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准許632 筆(10.9%)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程序裁定531 筆(9.1%)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移送258 筆(4.4%)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有罪246 筆(4.2%)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廢棄原判90 筆(1.5%)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restructuring69 筆(1.2%)
- 無罪39 筆(0.7%)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74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林麗真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林麗真法官共有 5,883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818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林麗真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林麗真法官共有 5,883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6年度交字第142號交通裁決交駁回
- 106年度行執字第38號強制執行行執移送
- 106年度交字第61號交通裁決交廢棄原判
- 105年度交字第484號交通裁決交駁回
- 106年度簡字第19號汽車燃料使用費簡原告勝訴
- 106年度簡字第186號居留事件簡程序裁定
- 106年度交字第309號交通裁決交程序裁定
- 105年度交字第374號交通裁決交駁回
- 106年度簡字第67號請求返還扣減利息簡駁回
- 106年度交字第306號交通裁決交程序裁定
- 106年度簡字第175號有關交通事務簡
- 105年度簡字第301號追繳獎金事件簡廢棄原判
- 106年度簡字第170號植物防疫檢疫法簡
- 105年度交字第345號交通裁決交廢棄原判
- 105年度簡字第343號營利事業所得稅簡
- 106年度簡字第67號請求返還扣減利息簡程序裁定
- 106年度簡字第155號公司法簡程序裁定
- 105年度交字第399號交通裁決交駁回
- 105年度簡字第301號追繳獎金事件簡
- 105年度交字第326號交通裁決交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