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壎
法官現任(依已公開判決推定)臺灣高等法院民國 107 年 12 月 – 115 年 8 月
歷任: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陳銘壎法官目前在哪個法院任職?
陳銘壎,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國 107 年 12 月到任(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7,169 筆(民國 92 至 115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提及 130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共 3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
- 公開判決
- 7,169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2–115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7,169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陳銘壎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陳銘壎 法官在民國 92 至 115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7,169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截至 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陳銘壎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竊盜(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陳銘壎 法官有 25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陳銘壎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共 130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陳銘壎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2 年至 115 年(截至 民國 115 年 8 月 19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陳銘壎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陳銘壎法官的 6,680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3,099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3,099 筆(46.4%)
- 交通1,236 筆(18.5%)
- 毒品1,059 筆(15.9%)
- 竊盜367 筆(5.5%)
- 詐欺343 筆(5.1%)
- 傷害194 筆(2.9%)
- 金融犯罪170 筆(2.5%)
- 重大刑案76 筆(1.1%)
- 殺人41 筆(0.6%)
- 本票裁定28 筆(0.4%)
- 其他領域67 筆(1.0%)
陳銘壎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陳銘壎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2,653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8.0 個月。
8.0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2,653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陳銘壎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陳銘壎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有罪2,912 筆(41.1%)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駁回1,534 筆(21.7%)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1,240 筆(17.5%)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廢棄原判585 筆(8.3%)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不受理235 筆(3.3%)
起訴或聲請不符法定要件,法院沒有進入實質審理,不等於敗訴完整說明
常見原因:告訴乃論的案件撤回了告訴、重複起訴、欠缺告訴權、被告死亡等。問題出在程序門檻,不是法院判斷了對錯。
- 准許170 筆(2.4%)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沒收144 筆(2.0%)
法院宣告把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收歸國有完整說明
沒收可以跟著刑事判決一起宣告,也可以單獨聲請(例如被告死亡或逃匿時,仍可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 假釋相關131 筆(1.8%)
與假釋有關的裁定,常見是撤銷假釋或相關聲請
- 無罪95 筆(1.3%)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程序裁定39 筆(0.6%)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84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陳銘壎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陳銘壎法官共有 7,169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有罪」2,912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3,007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陳銘壎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陳銘壎法官共有 7,169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5年度抗字第2036號限制出境等抗駁回
- 115年度聲字第1387號聲請撤銷扣押聲廢棄原判
- 115年度聲字第2304號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聲准許
-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29號銀行法金上訴駁回
- 115年度金上訴字第3號銀行法金上訴廢棄原判
-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41號違反期貨交易法等金上訴駁回
- 114年度金上訴字第61號證券交易法金上訴
- 112年度原金上重訴字第2號銀行法等原金上重訴
- 11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3號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金上重訴
- 115年度重附民字第8號銀行法等重附民駁回
- 11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8號科技設備監控聲科控廢棄原判
- 114年度聲再字第217號違反保險法等聲再駁回
- 115年度重附民上字第1號銀行法等重附民上駁回
- 115年度金上訴字第14號銀行法等金上訴廢棄原判
- 11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8號銀行法等金上重訴廢棄原判
- 115年度審重金上更一字第3號銀行法等審重金上更一
-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5號銀行法等金上訴
- 115年度聲保字第1086號假釋付保護管束聲保假釋相關
- 114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5號銀行法等金上重訴
-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21號證券交易法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