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菁莪
法官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民國 96 年 9 月 – 97 年 8 月
何菁莪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何菁莪,曾任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法官(民國 96 年 9 月 – 97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28 筆(民國 96 至 97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97 年 8 月 25 日。
- 在哪個法院
-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叛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公開判決
- 128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6–97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28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何菁莪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何菁莪 法官在民國 96 至 97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128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截至 民國 97 年 8 月 25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何菁莪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叛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97 年 8 月 25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何菁莪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6 年至 97 年(截至 民國 97 年 8 月 25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何菁莪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何菁莪法官的 122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8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88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88 筆(72.1%)
- 毒品12 筆(9.8%)
- 重大刑案12 筆(9.8%)
- 殺人4 筆(3.3%)
- 竊盜3 筆(2.5%)
- 詐欺1 筆(0.8%)
- 傷害1 筆(0.8%)
- 公共危險1 筆(0.8%)
何菁莪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何菁莪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3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107 筆(83.6%)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20 筆(15.6%)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程序裁定1 筆(0.8%)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何菁莪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何菁莪法官共有 128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07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何菁莪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何菁莪法官共有 128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九十七年度台重覆字第一九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七九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六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九0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二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七號檢肅流氓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九二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0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四號竊盜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三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重覆字第一八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八號逃亡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九一號共同瀆職等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重覆字第二一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九號竊盜台覆廢棄原判
- 九十七年度台重覆字第二二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五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重覆字第二0號叛亂台重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八一號叛亂台覆駁回
- 九十七年度台覆字第一七六號叛亂台覆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