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53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1530號
- 聲請人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林政偉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政偉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政偉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林政偉所犯上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5月 │ │ │ │②有期徒刑5月 │ │ ├──────┼─────────┼─────────┼─────────┤ │犯 罪 日 期 │99年1月2日 │①99年3月24日 │99年3月24日 │ │ │ │②99年3月25日 │ │ ├──────┼─────────┼─────────┼─────────┤ │偵 查 機 關 │彰化地檢99年度毒偵│臺中地檢99年度毒偵│彰化地檢99年度毒偵│ │年 度 案 號 │字第345號 │字第1362號 │字第1312號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臺中地方法院 │彰化地方法院 │ │ ├──┼─────────┼─────────┼─────────┤ │最 後│案號│99年度簡字第560號 │99年度訴字第1529號│100年度簡上字第32 │ │ │ │ │ │號 │ │事實審├──┼─────────┼─────────┼─────────┤ │ │判決│99年5月27日 │99年11月24日 │100年3月31日 │ │ │日期│ │ │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彰化地方法院 │ │ │ │ │院 │ │ │確 定├──┼─────────┼─────────┼─────────┤ │ │案號│99年度簡字第560號 │100年度上訴字第277│100年度簡上字第32 │ │判 決│ │ │號 │號 │ │ ├──┼─────────┼─────────┼─────────┤ │ │確定│99年6月29日 │100年2月24日 │100年3月31日 │ │ │日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