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47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47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林茂明
- 兼訴訟代理人
- 葉柏成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林月琴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應徵第二審裁判費上訴人林茂明新台幣45,450元,上訴人葉柏成新台幣30,3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