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77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77號
- 原告
- 洪瑞添
- 訴訟代理人
- 李佩珊律師
- 被告
- 阮金麗即昌益企業社
- 被告
- 兼 上
- 訴訟代理人
- 黃連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7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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