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538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5386號
- 債權人
- 甲○○○○○○○○
上列債權人甲○○○○○○○○因與債務人林佳仁即日鑫企業社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狀尾未蓋公司之印章,請具狀補正之。
民事庭法 官 游秀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5386號
上列債權人甲○○○○○○○○因與債務人林佳仁即日鑫企業社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狀尾未蓋公司之印章,請具狀補正之。
民事庭法 官 游秀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