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20號
- 抗告人
- 吳榮林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執行中
- 相對人
-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
- 代表人
- 莊能杰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間獄政事務事件,對於民國108年3月15日本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行政訴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抗告,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規定,抗告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邱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