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1年度交字第72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晟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添瑞
- 訴訟代理人
- 林韋廷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間交通裁決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本院111年度交字第72號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1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交字第72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間交通裁決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本院111年度交字第72號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1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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