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6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62號

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4 月 01 日

法官蔡仁昭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62號

上訴人
范木發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不服民國102年2月27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到院,經核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393,872元【(宜蘭縣員山鄉○○段00000地號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2,200元×面積88.89)+(同地段754-4地號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2,231元×面積88.89)=393,872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6,45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法 官 蔡仁昭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鄭蕉杏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62號於民國 102 年 04 月 01 日裁判,案由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