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判決書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補字第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補繳裁判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10 日

  • 當事人
    凌益銘雄獅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王文傑

1114 7721退32121 48,960325,600 148,000退48,396437,756741247437,7562484,740 323,160 1,5804,7403,1601,580 調1,000 5802491 5 111 3 10 111 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