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民專訴字第95號
- 原告
- Elpida Memory Inc.
- 法定代理人
- 坂本幸雄(Yukio Sakamoto)
- 法定代理人
- 小林信明(Nobuaki Kobayashi)
- 訴訟代理人
- 范曉玲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呂紹凡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顏于嘉律師
- 被告
-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嘉昭
- 訴訟代理人
- 何愛文律師
王仁君律師
范銘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黃本立,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