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民專訴字第29號
- 上訴人
- 周孝章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不服本院民國105 年11月4 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依上訴人之上訴聲明,第2 項聲明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0 萬元,第3 項聲明之訴訟標的價額為165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2,73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補繳,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