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00年度基簡附民字第73號
- 原告
- 鄭文彰
- 被告
- 曾國輝
上列被告因本院100 年度基簡字第1715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陳志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0年度基簡附民字第73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0 年度基簡字第1715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陳志祥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