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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308號

定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鄭景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308號

聲請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現於臺灣基隆監獄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97年度執聲字第172號,97年度執字第426號),本院裁定如

下:

主文

甲○○因附表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三庭法 官 鄭景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繼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   編          號   │           一           │           二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9月             │
├──────────┼────────────┼────────────┤
│  犯 罪 日 期  │96年8月16日             │96年6月23日             │
├──────────┼────────────┼────────────┤
│ 偵查(自訴)機關  │基隆地檢96年度毒偵字第  │基隆地檢96年度毒偵字第  │
│ 年  度  案 號  │2266號                  │1446號                  │
├───┬──────┼────────────┼────────────┤
│      │ 法    院  │基隆地方法院            │基隆地方法院            │
│最  後├──────┼────────────┼────────────┤
│      │ 案    號  │96年度訴字第785號       │96年度訴字第673號       │
│事實審├──────┼────────────┼────────────┤
│      │ 判決日期  │96年11月14日            │96年12月20日            │
├───┼──────┼────────────┼────────────┤
│      │ 法    院  │基隆地方法院            │基隆地方法院            │
│確  定├──────┼────────────┼────────────┤
│      │ 案    號  │96年度訴字第785號       │96年度訴字第673號       │
│判  決├──────┼────────────┼────────────┤
│      │ 判決確定 │96年12月10日            │97年1月17日             │
│      │ 日  期  │                        │                        │
├───┴──────┼────────────┼────────────┤
│  備     註   │基隆地檢96年度執字第2829│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426 │
│                    │號                      │號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308號於民國 97 年 04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定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