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404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4047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沈崑煇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年執聲字第24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沈崑煇因犯竊盜罪等陸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理由
受刑人沈崑煇因犯竊盜罪等罪,經本院暨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