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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審易字第2499號

侵占等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2 月 16 日

法官唐照明葉文博林柏壽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審易字第2499號

公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書婷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字第640號、102年度偵字第250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一○二年度審易字第二四九九號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所為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按法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認有不得或不宜者,應撤銷原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之,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2 項定有明文。本件被告陳書婷因侵占案件,經本院於民國102 年10月25日以102 年度審訴字第2499號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認有不宜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處,爰撤銷原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唐照明

法 官 葉文博

法 官 林柏壽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呂怜勳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審易字第2499號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侵占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