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審交附民字第55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1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審交附民字第551號原 告 曾虹如 訴訟代理人 孫穎妍律師 被 告 王勝鋒 洪富國即佑泰工程行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蕙芳法 官 陳銘珠 法 官 李昆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書記官 鄭仕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