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審聲字第205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審聲字第2053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上列受刑人因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99年度執聲字第158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查本件受刑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2 年10月確定執行在案。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於民國99年5 月6日核准假釋在案,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無異,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