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43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1 月 0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4349號聲 請 人 上鼎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齊家慶 相 對 人 楊妘軒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楊妘軒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票據號碼:474076~474079號本票正本。 二、相對人楊妘軒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5 日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