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年度重訴字第20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 年度重訴字第200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勤鷹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元聰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資訊地球村語文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2 年12月2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件依上訴人之上訴聲明,其上訴利益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應繳上訴裁判費為新台幣282,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