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8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159號

給付退休金差額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24 日

法官吳芝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訴字第159號

上訴人
即原告
李冠軍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等人間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 年10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2,337,79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6,249元,因為本為請求退休金事件,依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 項規定,暫免徵收裁判費3 分之2 即24,166元,上訴人應補繳裁判費12,083元(計算式:36,249-24,166=12,083),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吳芝瑛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玟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159號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退休金差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