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訴字第三一五九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訴字第三一五九號
- 原告
- 許志成即萬建順工程行
- 送達代收人
- 甲○○
- 被告
- 臺灣銀行左營分行
- 法定代理人
- 李勝彥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定期存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唐中興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審判長法官 朱玲瑤~B法官 李麗珠~B法官 唐中興
~B法院書記官 張義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訴字第三一五九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定期存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唐中興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審判長法官 朱玲瑤~B法官 李麗珠~B法官 唐中興
~B法院書記官 張義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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