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訴字第三一五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定期存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0 年 11 月 09 日

  • 當事人
    許志成即萬建順工程行臺灣銀行左營分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訴字第三一五九號 原   告 許志成即萬建順工程行 送達代收人 甲○○ 被   告 臺灣銀行左營分行 法定代理人 李勝彥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定期存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唐中興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審判長法官 朱玲瑤 ~B法   官 李麗珠 ~B法   官 唐中興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 ~B法院書記官 張義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訴字第三…」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