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第6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8 月 0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拍字第665號抗 告 人 健成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抗告人與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因99年度司拍字第665 號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99年7 月22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納則抗告駁回,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4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