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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雄司調字第332號

確認契約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9 月 23 日

聲請人
郭南廷
聲請人
郭南顯
聲請人
前列二人共同
代理人
周元培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郭俊傑間確認地上權設定契約不存在聲請調解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之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依法律關係之性質、當事人之狀況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能調解或顯無調解必要或調解顯無成立之望者,得逕以裁定駁回,民事訴訟法第406第1項第1款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調解請求確認兩造間就系爭不動產地上權設定契約不存在。惟查,本件聲請人調解標的之法律關係及爭議之情形,核其性質屬確認之訴,並非兩造以調解方式互相讓步可得解決紛爭,而須由法院以裁判確認判斷,故依其法律關係性質,應認不能調解。揆諸首揭說明,爰以裁定駁回本件調解之聲請。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406條第1項第1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3 日

高雄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高雄簡易庭105年度雄司調字第332號於民國 105 年 09 月 23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契約不存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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