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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5年度聲字第905號

聲請付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8 月 09 日

法官王光照謝宏宗蔡廣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905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施明杰

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5 年度執聲付字第407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施明杰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查本件受刑人施明杰前犯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 月、5 月、6 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5 月);5 月、6 月、3 年8 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 月5 月),合計應執行有期徒刑5 年10月確定執行在案。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施明杰業於民國105 年8 月5 日核准假釋在案,而縮短刑期後終結日期為107 年1 月9 日,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經核並無不合,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王光照

法 官 謝宏宗

法 官 蔡廣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書記官 吳福連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5年度聲字第905號於民國 105 年 08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付保護管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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