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212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2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3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4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5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6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1217號
- 上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高嘉駿
- 被告
- 蘇加鴻
- 選任辯護人
- 劉韋宏律師(法扶律師)
- 被告
- 蘇柏豪
- 被告
- 邱修明
- 被告
- 朱品丞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12、695、938號,107年度易字第522號,108年度訴字第81、160號,中華民國109年7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就被告高嘉駿無罪及公訴不受理、被告蘇加鴻無罪、被告蘇柏豪無罪及免訴、公訴不受理,被告邱修明無罪、免訴及公訴不受理,被告朱品丞公訴不受理部分未敘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之109 年9 月21日前補提上訴理由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 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向本院補正,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