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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415號

妨害秩序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0 月 23 日

法官陳中和陳松檀莊崑山

上訴人
即被告
林建佐

吳泓誠

王辰皓

陳國淵

洪誠佑

上列被告妨害秩序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8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上開判決原本及正本第一頁第二十三行「同署113年度偵字第4011號、2283號」,應更正為「同署113年度偵字第4011號」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意旨,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原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上開主文所示之誤寫(贅載2283號,應予刪除)情形,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及判決本旨,參照前開說明,爰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期臻明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中和

法 官 陳松檀

法 官 莊崑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秀珍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3年度上訴字第415號於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裁判,案由為妨害秩序,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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