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七四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七四二號
- 上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 被告
- 乙○○
- 選任辯護人
- 莊美玲
右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案件,不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二庭
F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七四二號
右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案件,不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二庭
F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