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7年度上訴字第801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97年度上訴字第801號
- 上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現於台灣高雄看守所羈押中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羈押期間,自民國玖拾柒年捌月貳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甲○○前經本院認為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於民國97年5 月2 日執行羈押,至民國97年8 月1 日第一次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國97年8 月2 日起,延長羈押2 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 項、第5 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