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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1242號

強盜等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1 月 28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98年度上訴字第1242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指定辯護人
公設辯護人 孫妙岑

上列被告因強盜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羈押期間,自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甲○○前經本院認為犯強盜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 項第3 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於民國98年9 月11日執行羈押,至民國98年12月10日第一次羈押期間屆滿。嗣經第一次延長羈押,至民國99年2 月10日延長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認被告有逃亡之虞,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及執行之情形,應自民國99年2 月11日起,依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延長羈押2 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第5 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8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法 官

法 官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8 日

書記官 蘇恒仁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1242號於民國 99 年 01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強盜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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