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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15號

返還價金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6 月 02 日

法官甯馨何悅芳林雅莉

上訴人
吳健源
訴訟代理人
廖珮涵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附帶上訴人 永信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銘
訴訟代理人
吳任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 日

審判長法 官 甯 馨

法 官 何悅芳

法 官 林雅莉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 日

書記官 陳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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