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原上字第1號
- 被上訴人
- 高玉金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廖莉華間請求確認身分關係不存在事件,對於民國113年3月26日本院112年度原上字第1號所為判決提起上訴,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釋明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之情形。茲依同法第466條之1第4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翌日起21日內補正訴訟代理人之欠缺,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原住民族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原上字第1號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廖莉華間請求確認身分關係不存在事件,對於民國113年3月26日本院112年度原上字第1號所為判決提起上訴,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釋明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之情形。茲依同法第466條之1第4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翌日起21日內補正訴訟代理人之欠缺,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原住民族法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