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交字第1246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馬勗棠 住○○市○○區○○街00號00樓 居屏東縣○○市○○路00號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間交通裁決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112年度交字第1246號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1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