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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4年度家補字第4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分割遺產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10 月 08 日
  • 法官
    周佑倫

  • 原告
    A01A02
  • 被告
    A03A04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家補字第419號 原 告 A01 A02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蘇軒儀律師 被 告 A03 A04 上列原告與被告A03等2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原告A01等2人起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家事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又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2項及第77條之11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民法第1164條所定 之遺產分割,既係以遺產為一體,整個的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各個財產之分割為對象,則於分割遺產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及上訴利益額,自應依全部遺產於起訴時之總價額,按原告所占應繼分比例定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480號裁定意旨亦足資參照)。原告A01等2人主張其等與A03等2人均為被繼承人趙00之 繼承人,原告A01等2人之應繼分比例合計為2分之1,趙00遺有如 附表所示之遺產,其價額各如附表價額欄所載,共計新臺幣(下同)25,348,826元,依前開說明,原告A01等2人起訴時因分割所 受利益為12,674,413元(計算式:25,348,826元×原告A01等2人 之應繼分合計為1/2=12,674,413元),故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 為12,674,413元,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142,084元。茲 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A01等2人於本裁 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8 日家事第二庭 法 官 周佑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其餘關於命補 正繳納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8 日書記官 王鵬勝 附表: 編號 種類 所在地或名稱 價額(新臺幣) 1 土地 高雄市○○區○○段0地號(面積:24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41) 602,464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 土地 高雄市○○區○○段0地號(面積:59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41) 891,038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 土地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面積:1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分之4) 351,626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4 土地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面積:12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分之4) 2,331,84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5 土地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面積:30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分之4) 376,0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6 土地 澎湖縣○○鄉○○○段0000地號(原告誤載為135地號,更正之;面積:212.3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分之1) 25,477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7 土地 澎湖縣○○鄉○○○段0000地號(原告誤載為1223地號,更正之;面積:174.4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分之1) 47,09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8 土地 澎湖縣○○鄉○○○段000地號(面積:585.7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分之1) 82,009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9 房屋 高雄市○○區○○路000號7樓之5(權利範圍:全部) 570,2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0 房屋 高雄市○○區○○○路000號10樓之3(權利範圍:全部) 743,8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1 房屋 澎湖縣○○鄉○○村00鄰00號(澎湖縣○○鄉○○○段000○號,權利範圍:10分之1) 3,29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2 存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00分行 9,935,531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3 存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00分行(原告誤載為00分行,更正之)USD101.09 2,862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4 存款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00分行 910,08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5 存款 臺灣銀行00分行 348,485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6 存款 臺0銀行 556,058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7 存款 板橋00郵局-存簿儲金 170,365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8 存款 小0郵局-劃撥 85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9 存款 陽信銀行00分行 15,572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0 存款 高雄銀行00分行 1,39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1 存款 高雄銀行00分行 2,808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2 存款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分行 1,00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3 存款 板信商業銀行00分行-活期性存款 1,284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4 存款 元大商業銀行00分行-活期儲蓄存款 1,0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5 存款 華0商業銀行-活期儲蓄存款 65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6 存款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00分行 31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7 存款 彰化商業銀行00分行 528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8 債權 應收利息-臺灣銀行00分行 17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9 債權 應收利息-00銀行 31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0 債權 應收未到期保費-國0人壽 0000000000 18,549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1 債權 應收醫療給付-國0人壽0000000000 250,9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2 投資 陽0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39股 8,3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3 投資 國0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309股 377,945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4 投資 第0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2股 659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5 其他 國0人壽保單(保單號碼:0000000000) 573,2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6 其他 國0人壽保單(保單號碼:0000000000) 1,933,96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7 其他 國0人壽保單(保單號碼:0000000000) 1,639,33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8 其他 國0人壽保單(保單號碼:0000000000) 1,973,663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39 其他 國0人壽保單(保單號碼:0000000000) 600,000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上開遺產合計價額為25,348,8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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