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6 分鐘讀完全文 2,00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58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0 日

法官魏宏安陳文貴游欣怡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358號

                   100年度訴字第189號

公訴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黃永富

      黃士銘

      賴子軒

      陳奕廷

      林育槿

      林庭暄

      邱曉杰

      楊志偉

      彭權煒

      王志雄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於民國100 年12月

13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關於附表之記載,應予更正如附表所載。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刑事裁判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全案情節與裁判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中關於如附表之記載,顯係誤寫,且不影響全案情節及裁判之本旨,對於被告亦不致發生不當之損害。揆諸前開說明,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更正如主文。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魏宏安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

法 官 陳文貴

法 官 游欣怡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涂村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原判決│原判決記載                      │應更正之內容                    │
│應更正│                                │                                │
│之處  │                                │                                │
├───┼────────────────┼────────────────┤
│理由欄│附表一之二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附表一之三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
│第26頁│所示                            │所示                            │
│倒數第│                                │                                │
│6 行  │                                │                                │
├───┼────────────────┼────────────────┤
│理由欄│附表一之二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附表一之三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
│第27頁│所示                            │所示                            │
│第1 行│                                │                                │
├───┼────────────────┼────────────────┤
│理由欄│附表一之二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附表一之三編號②、④至⑭、⑯至⑱│
│第27頁│所示                            │所示                            │
│倒數第│                                │                                │
│1 行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58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起訴書實戰這門課從檢察官視角拆解偵查、搜索與羈押的判斷。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