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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四四號

恐嚇取財等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7 月 02 日

法官蔡志宏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四四號

公訴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寅○○
選任辯護人
甲○○ 律師
選任辯護人
H○○ 律師
被告
未○○

        黃晨峰 原名

右列被告因恐嚇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二三0號、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五六五號),及移送併辦(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三六0七號),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左:

主文

寅○○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鴿網壹張沒收。

未○○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鴿網壹張沒收。

宙○○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鴿網壹張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㈠寅○○(綽號「老三」)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三日(起訴書誤載為同年二月四日)出獄後之某日,欲以擄鴿恐嚇方式取財,乃夥同不詳之人至苗栗縣銅鑼鄉○○村○○鄰○○道路之山區架設捕鴿網。

㈡同年三月初,寅○○即依序告知未○○(綽號「九怪」,台語發音)、宙○○(綽號「排仔」)前述情事,而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言明依上山取鴿人數,比例分配一隻鴿子一千元之利潤。之後即自同年三月初某日起至同年三月二十六日止,結夥三人連續以前開架設之捕鴿網,竊取附表一編號一至二二號以及附表三編號一至四所示C○○等二十六名鴿主及其他不詳姓名鴿主所有而放飛訓練之賽鴿(C○○等二十六名鴿主部分,其竊取之時間、數量詳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二以及附表三編號一至四所示;其他不詳姓名鴿主部分之具體竊取時間、數量則不詳)。

㈢竊得賽鴿後,寅○○乃在三人的犯意聯絡範圍內,依據該等賽鴿之腳環號碼及所載之電話號碼,在不詳處所,與其中部分鴿主聯絡並恫稱:賽鴿在渠手中,如要贖回賽鴿必須將贖款匯入其事先以不詳方式所取得之不知情之第三人金融機構帳戶(有戶名郭啟偉,局號006103─5,帳號013954─3之郵局帳戶、戶名邱鴻進,帳號:00000000000之聯邦銀行龍潭分行帳戶及其他不詳帳戶)等語,暗示各鴿主如未聽命付款,將損失賽鴿,以此加害財產之事恐嚇鴿主,因而使各該受恐嚇之鴿主心生畏懼,其中並有部分鴿主依其指示匯款而交付金錢(受恐嚇之鴿主詳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二以及附表三內有標明恐嚇時間之編號所示,受恐嚇鴿主是否匯款,如有匯款之匯款金額、匯款帳戶亦均如同編號內各欄所示)。

㈣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至同年四月十一日止,寅○○又承前述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獨自以相同手法,先在不詳時、地架設鴿網,竊取如附表一編號

二三、附表二以及附表編號五至九所示曾信昌等十名鴿主所有而放飛訓練之賽鴿(其竊取之時間、數量詳如附表所示各該鴿主部分所載),之後仍以相同方法向各該鴿主恐嚇取財(恐嚇時間、匯款金額、匯款帳戶詳如附表各該鴿主部分所載,其中列於附表二之匯入帳戶者,均為鍾瑞純帳戶,列於附表三之匯入帳戶者,均為邱鴻進帳戶)。

㈤後來警方循線先查獲宙○○,並扣得前述寅○○所有之捕鴿網一張,再依序查得寅○○(扣得鍾瑞純之郵政金融卡一張)、未○○。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三人於本院之認罪自白。

㈡證人即查獲被告宙○○之警員張銘德之偵訊中證詞。

㈢相關被害人警詢、偵訊所供、贓物認領保管單、匯款單或匯款執據及其在卷內之位置詳如附表各編號欄所示。

㈣郭啟偉郵政帳戶之客戶歷史交易清單以及證人郭啟偉之警詢供述。

㈤扣案之鍾瑞純郵政金融卡一張以及鍾瑞純郵政帳戶之客戶歷史交易清單。

㈥邱鴻進聯邦銀行帳戶資金往來明細表。

㈦現場照片十三張、扣案之捕鴿網一張。

㈧查獲失竊賽鴿四十隻之臺中市警察局搜索扣押筆錄。

三、應適用之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十條之二、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㈡刑法第第二十八條、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㈢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本案經檢察官范振中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四四號犯罪事證主要內容一覽表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二   日

    法 官 蔡 志 宏

書記官 楊 慧 萍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十五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  竊盜時間   │              │                                  │
│  │ *恐嚇時間   │ 行為客體    │                                  │
│  │  (民國)   │              │                                  │
│  ├───────┼───────┤ 證據主要內容及卷內位置          │
│  │ 匯款金額    │ 證  據    │                                  │
│號│ (新台幣)  │              │                                  │
╞═╪═══════╪═══════╪═════════════════╡
│  │九十二年三月二│C○○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十六日上午某時│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鼻頭角外海五十浬訓練│
│一│              │              │賽鴿,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知道,│
│  ├───────┼───────┤是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賽鴿被網鴿勒贖,│
│  │              │被害人警詢證詞│歹徒尚未恐嚇我,我還沒有接到電話。│
│  │              │、贓物認領保管│(偵卷一二三○號第十八頁)        │
│  │              │單            │2、贓物認領保管單(同卷之第四一頁│
│  │              │              │)                                │
╞═╪═══════╪═══════╪═════════════════╡
│  │同右          │玄○○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台中縣大雅鄉訓練賽鴿│
│二│              │              │,於何時、地失竊我不清楚,是警方通│
│  ├───────┼───────┤知我查獲我失鴿我才知道。(偵卷一二│
│  │              │被害人警詢證詞│三○號第十九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四二頁)        │
│  │              │單            │                                  │
╞═╪═══════╪═══════╪═════════════════╡
│  │同右          │黃○○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七時於台中縣潭子鄉訓練賽鴿,於何│
│三│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警方通知│
│  ├───────┼───────┤我查獲我失鴿我才知道。(偵卷第一二│
│  │              │被害人警詢證詞│三○號第二十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四三頁)        │
│  │              │              │                                  │
╞═╪═══════╪═══════╪═════════════════╡
│  │同右          │申○○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六時三十分於台中縣大里市訓練賽鴿,│
│四│              │              │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
│  ├───────┼───────┤知我被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
│  │尚未匯款      │被害人警詢證詞│一千六百元贖回。(偵卷一二三○號第│
│  │              │、贓物認領保管│二一頁)                          │
│  │              │單            │2、同右(同卷之第四四頁)        │
╞═╪═══════╪═══════╪═════════════════╡
│  │同右          │周森田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基隆市出海面六十公里│
│五│              │              │處訓練賽鴿,賽鴿飛返台中市途中被歹│
│  ├───────┼───────┤徒用網子網住竊取,我並未接獲歹徒勒│
│  │              │被害人警詢證詞│贖電話,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被竊鴿。│
│  │              │、贓物認領保管│(偵卷一二三○號第二二頁)        │
│  │              │單            │2、同右(同卷之第四五頁)        │
╞═╪═══════╪═══════╪═════════════════╡
│  │同右          │A○○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同日某時     │鴿九隻        │約六時於台中縣豐原市訓練賽鴿,於何│
│六│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歹徒通知│
│  ├───────┼───────┤我被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
│  │尚未匯款      │被害人警詢證詞│千元贖回。(偵卷一二三○號第二三頁│
│  │              │、贓物認領保管│)                                │
│  │              │單            │2、同右(同卷之第四六頁)        │
╞═╪═══════╪═══════╪═════════════════╡
│  │同右          │E○○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二隻        │約八時於桃園永安漁港訓練賽鴿,於何│
│七│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我│
│  ├───────┼───────┤被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
│  │四千零三十一元│被害人警詢證詞│元,我並已至郵局匯款給歹徒。(偵卷│
│  │(郭啟偉帳戶)│、贓物認領保管│一二三○號第二四頁)              │
│  │              │單、匯款執據  │2、同右(同卷之第四七頁)        │
│  │              │              │3、匯款執據(同卷之第六四頁)    │
╞═╪═══════╪═══════╪═════════════════╡
│  │同右          │宇○○所有之賽│1、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約六時│
│  │              │鴿一隻        │三十分於基隆出海面五十公里處訓練賽│
│八│              │              │鴿,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
│  ├───────┼───────┤警方通知,我才知道鴿子被竊嫌網走,│
│  │              │被害人警詢證詞│沒有接獲歹徒勒贖電話。(偵卷一二三│
│  │              │、贓物認領保管│○號第二五頁)                    │
│  │              │單            │2、同右(同卷之第四八頁)        │
│  │              │              │                                  │
╞═╪═══════╪═══════╪═════════════════╡
│  │同右          │午○○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約七時於台北縣金山地區訓練賽鴿,於│
│九│              │              │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
│  ├───────┼───────┤我被其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
│  │二千零一六元(│被害人警詢證詞│二千元贖回,我並已至郵局匯款給歹徒│
│  │郭啟偉帳戶)  │、贓物認領保管│。(偵卷一二三○號第二六頁)      │
│  │              │單、自動櫃員機│2、同右(同卷之第四九頁)        │
│  │              │交易明細單    │3、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單(同卷之第│
│  │              │              │六五頁)                          │
╞═╪═══════╪═══════╪═════════════════╡
│  │同右          │辛○○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鼻頭角外海五十浬訓練│
│  │              │              │賽鴿,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
│十│              │              │是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賽鴿被網鴿勒贖,│
│  ├───────┼───────┤歹徒尚未恐嚇我,我還沒有接到電話。│
│  │              │被害人警詢證詞│(偵卷一二三○號第二七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五十頁)        │
│  │              │單            │                                  │
│  │              │              │                                  │
╞═╪═══════╪═══════╪═════════════════╡
│  │同右某時      │庚○○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鼻頭角外海五十浬訓練│
│  │              │              │賽鴿,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
│十│              │              │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賽鴿被網鴿勒贖,歹│
│一├───────┼───────┤徒尚未恐嚇我,我還沒有接到電話。(│
│  │              │被害人警詢證詞│偵卷一二三○號第二八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五一頁)        │
│  │              │單            │                                  │
│  │              │              │                                  │
│  │              │              │                                  │
╞═╪═══════╪═══════╪═════════════════╡
│  │同右          │F○○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基隆港出海面五十公里│
│  │              │              │處訓練賽鴿。歹徒通知我被其網鴿並恐│
│  │              │              │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元贖回,我並已│
│十├───────┼───────┤至郵局匯款新台幣二千元給歹徒。(偵│
│二│二千零三二元(│被害人警詢證詞│卷一二三○號第二九頁)            │
│  │不詳帳戶)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五二頁)        │
│  │              │單、自動櫃員機│3、自動櫃員機明細單(同卷之第六六│
│  │              │明細單        │頁)                              │
│  │              │              │                                  │
╞═╪═══════╪═══════╪═════════════════╡
│  │同右          │卯○○所有之賽│1、證詞:我朋友是於九十二年三月二│
│  │              │鴿一隻        │十六日早上八時許,於桃園縣龍潭鄉武│
│  │              │              │漢村八鄰中興路三一七巷四六弄七號訓│
│  │              │              │練賽鴿時失竊,沒有接獲歹徒勒贖電話│
│十├───────┼───────┤。(偵卷一二三○號第三十頁)      │
│三│              │被害人友人楊聯│2、同右(同卷之第五三頁)        │
│  │              │川證詞、贓物認│                                  │
│  │              │領保管單      │                                  │
│  │              │              │                                  │
│  │              │              │                                  │
╞═╪═══════╪═══════╪═════════════════╡
│  │同右          │子○○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二隻        │約七時三十分於新竹縣竹東訓練賽鴿,│
│  │              │              │於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
│  │              │              │知我被其網鴿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
│十├───────┼───────┤元贖回,我已至郵局匯款新台幣四千元│
│四│四千零二十二元│被害人警詢證詞│給歹徒。(偵卷一二三○號第三一號)│
│  │(郭啟偉帳戶)│、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五五頁)        │
│  │              │單、匯款執據  │3、匯款執據(同卷之第六八頁)    │
│  │              │              │                                  │
│  │              │              │                                  │
╞═╪═══════╪═══════╪═════════════════╡
│  │同右          │丁○○所有賽鴿│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五隻          │約於宜蘭縣山區訓練賽鴿,於何時、地│
│  │              │              │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我被其網│
│  │              │              │鴿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元贖回,│
│十├───────┼───────┤我已至郵局匯款新台幣八千五百元給歹│
│五│八千五百二十六│被害人警詢證詞│徒。(偵卷一二三○號第三二頁)    │
│  │元(郭啟偉帳戶│、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五四頁)        │
│  │)            │單、匯款執據  │3、匯款執據(同卷之第六九頁)    │
│  │              │              │                                  │
│  │              │              │                                  │
╞═╪═══════╪═══════╪═════════════════╡
│  │同右          │D○○所有之賽│1、證詞:                        │
│  │*同日中午時分 │鴿一隻        │⑴警詢: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約│
│  │              │              │六時三十分於基隆縣萬里訓練賽鴿,於│
│十│              │              │何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
│六├───────┼───────┤我被其網鴿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
│  │二千零三十七元│被害人警詢及檢│元贖回,我已至郵局匯款新台幣二千元│
│  │(郭啟偉帳戶)│察署之證詞、贓│給歹徒。(偵卷一二三○號第三三頁)│
│  │              │物認領保管單、│⑵檢察署偵訊(同卷之第一三一頁)  │
│  │              │匯款執據      │2、同右(同卷之第五六頁)        │
│  │              │              │3、匯款執據(同卷之第六七頁)    │
│  │              │              │                                  │
╞═╪═══════╪═══════╪═════════════════╡
│  │同右          │G○○友人所有│1、證詞:                        │
│  │*同日某時     │之賽鴿一隻    │⑴警詢: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約│
│  │              │              │七時三十分於苗栗縣後龍訓練鴿,於何│
│十│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我│
│七├───────┼───────┤被其網鴿並恐嚇每隻要新台幣二千元贖│
│  │二千元        │被害人友人羅泰│回,我已至郵局匯款新台幣二千元給歹│
│  │(不詳帳戶)  │雄警詢及檢察署│徒(偵卷一二三○號第三四頁)      │
│  │              │之證詞、贓物認│⑵檢察署偵訊:我是替朋友代領(同卷│
│  │              │領保管單      │之第一二八頁)                    │
│  │              │              │2、同右(同卷之第五七頁)        │
╞═╪═══════╪═══════╪═════════════════╡
│  │同右          │亥○○所有之賽│1、證詞:                        │
│  │*同日上午十一 │鴿一隻        │⑴警詢:我是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時許          │              │早上六時許,苗栗縣後龍交流道訓練賽│
│十│              │              │鴿時失竊,我有接獲歹徒電話通知我被│
│八├───────┼───────┤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鴿子要我匯款新│
│  │二千元(不詳帳│被害人之警詢及│台幣二千元贖回,我已匯入歹徒所指定│
│  │戶)          │檢察署應訊證詞│之戶頭內‧‧‧我忘了歹徒之帳號,匯│
│  │              │              │款單我已經掉了‧‧‧。(偵卷一二三│
│  │              │              │○號第三六頁)                    │
│  │              │              │⑵檢察署偵訊(同卷之第一三三頁)  │
│  │              │              │2、同右(同卷之第五九頁)        │
╞═╪═══════╪═══════╪═════════════════╡
│  │同右          │己○○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約九時左右,在新竹縣訓練賽鴿,於何│
│  │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歹徒通知│
│十│              │              │我被網鴿勒贖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一│
│九├───────┼───────┤千八百元贖回。(偵卷一二三○號第三│
│  │一千八百元(不│被害人警詢證詞│七號)                            │
│  │詳帳戶)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六十頁)        │
│  │              │單            │                                  │
│  │              │              │                                  │
╞═╪═══════╪═══════╪═════════════════╡
│  │同右          │壬○○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二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宜蘭縣訓練賽鴿,於何│
│  │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警方通知│
│二│              │              │我才知道賽鴿被網鴿勒贖,歹徒尚未恐│
│十├───────┼───────┤嚇我,我還沒有接到電話。(偵卷一二│
│  │              │被害人警詢證詞│三○號第三八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六一頁)        │
│  │              │單            │                                  │
│  │              │              │                                  │
╞═╪═══════╪═══════╪═════════════════╡
│  │同右          │巳○○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桃園縣訓練賽鴿,於何│
│  │              │              │時、地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是警方通知│
│二│              │              │我才知道賽鴿被網鴿勒贖,歹徒尚未恐│
│一├───────┼───────┤嚇我,我還沒有接到電話。(偵卷一二│
│  │              │被害人警詢證詞│三○號第三九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六二頁)        │
│  │              │單            │                                  │
│  │              │              │                                  │
╞═╪═══════╪═══════╪═════════════════╡
│  │同右          │天○○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              │鴿一隻        │約六時三十分於宜蘭縣訓練賽鴿,於何│
│  │              │              │時、地失竊我不清楚,是警方通知我才│
│二│              │              │知道被網鴿勒贖,歹徒尚未恐嚇我,我│
│二├───────┼───────┤還沒有接到電話。(偵卷一二三○號第│
│  │              │被害人警詢證詞│四十頁)                          │
│  │              │、贓物認領保管│2、同右(同卷之第六三頁)        │
│  │              │單            │                                  │
│  │              │              │                                  │
╞═╪═══════╪═══════╪═════════════════╡
│  │九十二年三月二│曾信昌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  │十八日某時    │鴿一隻        │‧‧‧接到歹徒恐嚇電話稱我所有之賽│
│  │*同日某時     │              │鴿供一隻在其手中,要求我依其指定帳│
│二│              │              │戶匯款新台幣二千零六十元。於何時、│
│三├───────┼───────┤地失竊我不清楚,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
│  │二千零六十元(│被害人警詢證詞│十八日於新竹縣南寮一帶訓練賽鴿。(│
│  │郭啟偉帳戶)  │、匯款執據    │偵卷一五六五號第八九頁)          │
│  │              │              │2、同右(同卷之第一百頁)        │
│  │              │              │                                  │
╘═╧═══════╧═══════╧═════════════════╛
附表二:匯入鍾瑞純前開帳戶部分
╒═╤═══════╤═══════╤═════════════════╕
│編│  竊盜時間   │              │                                  │
│  │ *恐嚇時間   │ 行為客體    │                                  │
│  │ (民國)    │              │                                  │
│  ├───────┼───────┤ 證據主要內容及卷內位置          │
│  │ 匯款金額    │             │                                  │
│  │ (新台幣)  │ 證  據    │                                  │
│號│              │              │                                  │
╞═╪═══════╪═══════╪═════════════════╡
│  │九十二年四月十│辰○○所有之賽│1、證詞:是於九十二年四月十日,一│
│  │日            │鴿一隻        │隻賽鴿於基隆返飛,返回台中途中被歹│
│  │*同日某時     │              │徒竊走,打電話向我恐嚇取財‧‧‧匯│
│  │              │              │款新台幣二千元整‧‧‧。(本院卷㈠│
│一├───────┼───────┤一五九頁)                        │
│  │二千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2、匯款執據(本院卷㈠第一六0頁)│
│  │              │、匯款執據    │                                  │
│  │              │              │                                  │
│  │              │              │                                  │
╞═╪═══════╪═══════╪═════════════════╡
│  │同右          │B○○所有之賽│1、證詞:我是於九十二年四月十日在│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北部富貴角將賽鴿放飛返回途中被竊,│
│  │              │              │並接獲歹徒恐嚇電話‧‧‧匯款新台幣│
│  │              │              │一千五百元整‧‧‧。(本院卷㈠第一│
│二├───────┼───────┤五四頁)                          │
│  │二千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2、匯款執據(本院卷㈠第一五五頁)│
│  │              │、匯款執據    │                                  │
│  │              │              │                                  │
│  │              │              │                                  │
╞═╪═══════╪═══════╪═════════════════╡
│  │同右          │丙○○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雲林縣台西港訓練賽鴿│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於九十二年四月十日當日飛返途中被│
│  │              │              │歹徒竊走,並打電話恐嚇我索取錢財‧│
│  │              │              │‧‧匯款新台幣三千元整‧‧‧。(本│
│三├───────┼───────┤院卷㈠第一六三頁)                │
│  │三千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2、匯款執據(本院卷㈠第一六四頁)│
│  │              │、匯款執據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四月十│戊○○所有之賽│1、證詞:於台中地區訓練,鴿子欲返│
│  │一日          │鴿二隻        │回中壢途中,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一四被│
│  │*同日某時     │              │竊並接獲歹徒恐嚇取財電話‧‧‧匯款│
│  │              │              │新台幣三千元整‧‧‧。(本院卷㈠第│
│四├───────┼───────┤一六六頁)                        │
│  │四千零二十五元│被害人警詢證詞│2、匯款執據(本院卷㈠第一六七頁)│
│  │              │、匯款執據    │(應以匯款執據之非供述證據為準)  │
│  │              │              │                                  │
│  │              │              │                                  │
╘═╧═══════╧═══════╧═════════════════╛
附表三:匯入邱鴻進前開帳戶部分
╒═╤═══════╤═══════╤═════════════════╕
│編│  竊盜時間   │             │                                  │
│  │ *恐嚇時間   │ 行為客體    │                                  │
│  │ (民國)    │              │                                  │
│  ├───────┼───────┤ 證據主要內容及卷內位置          │
│  │ 匯款金額    │              │                                  │
│  │ (新台幣)  │ 證  據    │                                  │
│號│              │              │                                 │
╞═╪═══════╪═══════╪═════════════════╡
│  │九十二年三月二│地○○所有之賽│1、證詞:                        │
│  │十六日上午某時│鴿四隻        │⑴警詢: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約│
│  │*同日中午十二 │              │於新竹縣湖口鄉訓練賽鴿,於何時、地│
│  │時            │              │失竊賽鴿我不清楚,歹徒通知我被其網│
│一├───────┼───────┤鴿並恐嚇我每隻要新台幣二千元贖回,│
│  │一萬零一百元  │被害人警詢及檢│我已至郵局款新台幣一萬元給歹徒。(│
│  │              │察署證詞、贓物│偵卷一二三○號第三五頁)          │
│  │              │認領保管單、匯│⑵檢察署偵訊:日期忘了,確實是捉到│
│  │              │款單          │新竹湖口訓練那次,三月份是對的,當│
│  │              │              │天是凌晨送到新竹約早上六點放‧‧‧│
│  │              │              │。(同卷之第一三二頁)            │
│  │              │              │2、贓物認領保管單(同卷之第五八頁│
│  │              │              │)                                │
│  │              │              │3、匯款單(同卷之第七十頁)      │
╞═╪═══════╪═══════╪═════════════════╡
│  │同右          │乙○○所有之賽│1、證詞: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於│
│  │*同日下午某時 │鴿一隻        │台中縣大里市○○里○○路一一一巷五│
│  │              │              │八號接獲歹徒恐嚇電話才知道鴿子失竊│
│  │              │              │‧‧‧我共失竊一隻賽鴿,當時我的賽│
│二├───────┼───────┤鴿於桃園楊梅一帶訓練‧‧‧要匯款新│
│  │二千二百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台幣二千二百元至歹徒指定之帳戶‧‧│
│  │              │、匯款單      │‧。(本院卷㈠第一七六頁)        │
│  │              │              │2、匯款單(同上卷第一七七頁)    │
│  │              │              │                                  │
╞═╪═══════╪═══════╪═════════════════╡
│  │同右          │丑○○所有之賽│1、證詞: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於│
│  │*同日下午某時 │鴿二隻        │彰化縣花壇鄉○○村○○路○段三六七│
│  │許            │              │號接到歹徒的恐嚇電話才知道賽鴿失竊│
│  │              │              │‧‧‧失竊之二隻賽鴿於桃園楊梅一帶│
│三├───────┼───────┤訓練‧‧‧匯款新台幣三千四百元‧‧│
│  │三千四百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本院卷㈠第一八0頁)        │
│  │              │、匯款單      │2、匯款單(同上卷第一八一頁)    │
│  │              │              │                                  │
│  │              │              │                                  │
╞═╪═══════╪═══════╪═════════════════╡
│  │同右          │戌○○所有之賽│1、證詞: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於│
│  │*同日下午     │鴿一隻        │台中縣大里市○○路六十巷二七號接到│
│  │              │              │歹徒的恐嚇電話才知道鴿子失竊‧‧‧│
│  │              │              │共失竊一隻賽鴿,當時我的賽鴿於桃園│
│四├───────┼───────┤楊梅一帶訓練‧‧‧於九十二年三月二│
│  │二千一百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十六日匯款新台幣二千一百元整。(本│
│  │              │、匯款單      │院卷㈠第一七八頁)                │
│  │              │              │2、匯款單(同上卷第一七九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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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二年三月二│杜漢延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  │十七日        │鴿二隻        │在台中縣后里鄉○○路四九號接到歹徒│
│  │*同日某時     │              │之恐嚇電話,賽鴿是於九十二年二十七│
│  │              │              │日在新竹縣南寮一帶訓練時失竊的‧‧│
│五├───────┼───────┤‧共失竊賽鴿二隻‧‧‧匯新台幣五千│
│  │五千六百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六百元‧‧‧。(本院卷㈠第一八二頁│
│  │              │、聯邦銀行匯款│)                                │
│  │              │資料          │2、匯款資料(同上卷第一八三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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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右          │酉○○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  │*同日中午十二 │鴿二隻        │在台中縣神岡鄉○○路三十之六號接到│
│  │時許          │              │歹徒恐嚇電話‧‧‧我於九十二年三月│
│  │              │              │二十七日在新竹縣南寮一帶訓練賽鴿‧│
│六├───────┼───────┤‧‧我有一隻賽鴿在其手中‧‧‧匯新│
│  │二千零五十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台幣二千零五十元整‧‧‧。(本院卷│
│  │              │、匯款單      │㈠第一八四頁)                    │
│  │              │              │2、匯款單(同上卷第一八五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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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右          │辰○○所有之賽│1、證詞: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於│
│  │*同日某時     │鴿一隻        │台中縣東區○○○路一○一號接獲歹徒│
│  │              │              │之恐嚇電話才知道我的賽鴿被竊而遭到│
│七├───────┼───────┤恐嚇取財‧‧‧我共失竊一隻賽鴿‧‧│
│  │二千元(係由施│被害人警詢證詞│‧匯款新台幣二千元整‧‧‧我請我朋│
│  │憲欽匯款)    │、聯邦銀行匯款│友施憲欽幫助我匯款。(本院卷九十二│
│  │              │資料          │年五月二十日警詢筆錄)            │
│  │              │              │2、匯款資料(本院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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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二年三月二│黃五郎所有之賽│1、證詞:我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  │十八日        │鴿一隻        │在台中縣后里鄉○里路六一號接到歹徒│
│  │*同日某時     │              │恐嚇電話。賽鴿是於九十二年三月二十│
│  │              │              │八日在台北縣富貴角訓練時失竊的‧‧│
│八├───────┼───────┤‧共失竊一隻賽鴿‧‧‧匯新台幣一千│
│  │一千七百四十元│被害人警詢證詞│七百四十元。(本院卷㈠第一八九頁)│
│  │              │、聯邦銀行匯款│2、匯款資料(同上卷第一九0頁)  │
│  │              │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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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二年四月七│癸○○所有之賽│1、證詞:於九十二年四月七日於彰化│
│  │日            │鴿一隻        │縣永靖鄉○○路三三九巷十二號接到歹│
│  │*同日某時     │              │徒恐嚇電話才知道賽鴿失竊‧‧‧共失│
│九├───────┼───────┤竊賽鴿一隻,當時我的賽鴿於新竹南寮│
│  │二千零五十元  │被害人警詢證詞│一帶訓練‧‧‧匯款新台幣二千零五十│
│  │              │              │元‧‧‧。(本院卷㈠第一八六頁)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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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四四號於民國 93 年 07 月 02 日裁判,案由為恐嚇取財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