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4 月 26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33號聲 請 人 張敏隆 訴訟代理人 邱慧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 年4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163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3 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民事庭法 官 楊中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李曉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 │股票附表: 101 年除字第33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 │1 │1000 │ │ ├──┼───────────────┼─────────────┼──────┼───┼─────┼───┤ │002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 │1 │1000 │ │ ├──┼───────────────┼─────────────┼──────┼───┼─────┼───┤ │003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 │1 │1000 │ │ ├──┼───────────────┼─────────────┼──────┼───┼─────┼───┤ │004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 │1 │1000 │ │ ├──┼───────────────┼─────────────┼──────┼───┼─────┼───┤ │005 │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 │1 │17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