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1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7 月 31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100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7月3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21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6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民事庭法 官 黃堯讚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書記官 盧麗涓 ┌───────────────────────────────────────────────────┐ │股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10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0 │ │1 │1000│ │ ├───┼──────────────┼──────────────┼────┼───┼────┼───┤ │002│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0 │ │1 │1000│ │ ├───┼──────────────┼──────────────┼────┼───┼────┼───┤ │003│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0 │ │1 │1000│ │ ├───┼──────────────┼──────────────┼────┼───┼────┼───┤ │004│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 │1 │300 │ │ ├───┼──────────────┼──────────────┼────┼───┼────┼───┤ │005│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 │1 │76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