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5 分鐘讀完全文 1,84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632號

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13 日

法官廖怡貞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5632號

聲請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陳思樺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聲字第32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思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由

受刑人陳思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茲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罪名 │宣告刑│犯罪日期│偵查案號 │最後事實│判決日│確定│確定日││ │ │ │ │審 │期 │判決│期 │├────┼───┼────┼───────┼────┼───┼──┼───┤│施用第一│有期徒│98年11月│臺灣臺北地方法│臺灣臺北│100 年│同前│100 年││級毒品 │刑9 月│24日 │院檢察署99年度│地方法院│3 月8 │ │4 月7 │├────┼───┼────┤毒偵字第3323號│99年度訴│日 │ │日 ││施用第一│有期徒│99年1 月│、99年度撤緩偵│字第2079│ │ │ ││級毒品 │刑9 月│18日 │字第496 號 │號 │ │ │ │├────┼───┼────┤ │ │ │ │ ││施用第一│有期徒│99年9 月│ │ │ │ │ ││級毒品 │刑9 月│6 日 │ │ │ │ │ │├────┼───┼────┤ │ │ │ │ ││施用第二│有期徒│99年9 月│ │ │ │ │ ││級毒品 │刑7 月│6 日 │ │ │ │ │ │├────┼───┼────┼───────┼────┼───┼──┼───┤│施用第一│有期徒│99年11月│臺灣板橋地方法│本院100 │100 年│同前│100 年││級毒品 │刑10月│3 日 │院檢察署99年度│年度訴字│4 月26│ │7 月28│├────┼───┼────┤毒偵字第8660號│第60號 │日 │ │日 ││施用第二│有期徒│99年11月│ │ │ │ │ ││級毒品 │刑5 月│3 日 │ │ │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 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廖怡貞

書記官 林惠齡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632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