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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26號

竊盜等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0 月 29 日

法官蘇揚旭蘇揚旭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26號

   調 解 筆 錄

原告
戴嘉誠
被告
陳信良

上列當事人間102 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26號因102 年度審訴字第121 號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102 年10月29日下午4 時40分在本院調解處調解爭議,出席職員如下:

調解委員 鄧雲楨朗讀案由原 告戴嘉誠被 告陳信良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調解方案(附卷)調解委員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

原 告戴嘉誠被 告陳信良酌定之調解條款如下:

一、被告陳信良願給付原告戴嘉誠新台幣(下同)陸仟元,被告陳信良於民國103 年12月31日前給付,被告陳信良如未按時履行,被告陳信良同意另再加付原告戴嘉誠陸仟元,被告陳信良將上開款匯入原告指定帳戶中和區農會民享分部,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戴嘉誠帳戶內。原告戴嘉誠同意寬恕被告陳信良本案刑事行為,請法官從輕量刑。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原告 戴嘉誠被告 陳信良調解委員 鄧雲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第九庭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法 官  蘇揚旭

  書記官  黃頌棻

法  官

法官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頌棻

              法 官 蘇揚旭

              書記官 黃頌棻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26號於民國 102 年 10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竊盜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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