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1580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易字第1580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賴耀生
上列被告賴耀生因侵占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易字第1580號
上列被告賴耀生因侵占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