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747號
- 原告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聖德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輝
- 訴訟代理人
- 陳慧文
- 被告
- 黃怡碩
林文帝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 年度審訴字第1703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747號
林文帝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 年度審訴字第1703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