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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870號

妨害公務等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1 月 20 日

法官廖怡貞陳海寧王唯怡

原告
丁元凱
被告
施許峻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 年度審易字第4571號妨害公務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廖怡貞

                    法 官 陳海寧

                    法 官 王唯怡

                    書記官 林劭柔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6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審附民字第870號於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妨害公務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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