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1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審交附民字第860號

過失致死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3 月 13 日

法官廖怡貞陳海寧黃湘瑩

原告
黃詩媛
原告
黃燕萍
原告
黃震宇
原告
吳諾亞
法定代理人
吳淑貞
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宜斌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祐齊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琇慧律師
被告
大有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游孟輝
被告
林柏丞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 年度審交訴字第150 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廖怡貞

                    法 官 陳海寧

                    法 官 黃湘瑩

                    書記官 林劭柔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1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交附民字第860號於民國 107 年 03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過失致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