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重附民字第7號
- 原告
- 林意芬
- 原告
- 輔 助 人 游依靜
- 送達代收人
- 邱姿誼
- 被告
- 蕭榮甫
- 被告
- 大都會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陳室喜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交易字第7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交重附民字第7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交易字第7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