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6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9 月 05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649號聲 請 人 楊晉昇即瑞特工程行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44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年8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行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怡君 ┌─────────────────────────────────────┐ │支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649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瑞特工程行│臺灣新光商│101年4月30日│89,760元 │0000000 │ │ │ │ │業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