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家簡上字第2號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4 月 25 日法官黃繼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家簡上字第2號上訴人劉呂碧春代理人魏大千律師被上訴人李美英代理人楊仁欽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